最近,电子签章又火了,不仅被各部委屡次提及,还被国务院点名要求大力推行,而你可能还在怀疑电子签章的合法性。
的确,传统印章时代落下的病根:人工干预进度缓慢、印章管理繁琐、异地会签、甚至文件涂改、萝卜章等问题,给用户通过网络来管理埋下了不安全阴影。人工管理都不行的事,交给网络就安全了吗?
电子签章在国内的发展过程
• 2003年6月,为了确立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的效力,规范电子签章活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
•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颁布。
• 2005年5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召开电子印章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电子印章作为一种新型的印章章种,须依法纳入我国公安机关治安特种行业管理范畴。
• 2007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电子印章审核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工作。
• 2008年7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向十二个省及一个直辖市商务厅/局发函,推荐电子印章应用(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
• 2016年,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重庆市地税局研发建设了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系统,并在4月8日上午开出了全市首张带有二维码及电子印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2016年12月,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启用统一式样的电子业务专用章。
• 2016年12月,《黑龙江省财政厅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2016年12月,《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 2018年1月,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委托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并套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印章。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即日起统一使用电子印章。
• 2018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办税无纸化,提升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
• 2018年10月,《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将着力解决当前电子印章管理使用过程中法律定位不够、管理流程不清、权责部门不明、系统建设相对分散等主要问题。重点围绕“方便百姓办事、改进营商环境”这一核心要求开展规划。
• 2018年10月,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建设与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便利进出口纳税企业,海关总署决定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专用章”电子印章。
• 2018年11月,北京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启用电子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出具并加盖实体印章的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8年,国务院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
日前,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不仅再次明确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还大力提倡使用电子签章代替传统签章。电子签章为什么这么“红”,跟它的优势有很大关系。传统印章真伪难辨、难以追溯、异地使用麻烦,影响日常审批效率,而电子签章便捷安全高效,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
现在泛微的契约锁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以感受电子签章服务的便捷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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